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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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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前的注意事项

作者:常州花园医院 | 浏览:

  药物流产并非没有风险,有严格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药物流产前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般来说,在绝经后49天内,尿液妊娠试验呈阳性并想终止妊娠的妇女在进行药物流产前需要进行b超检查.只有在诊断为宫内妊娠并且知道了胎儿囊的位置和大小后,他们才能决定是否进行药物流产.如果胎儿囊在子宫角或靠近子宫颈,很容易引起大出血并危及生命.

  如果年龄太小(20岁以下)或太老(40岁以上);有月经不调的严重症状;患有心脏病、肝炎、内分泌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消化道溃疡、哮喘和青光眼的人;有卵巢囊肿和妇科肿块;带环;孕妇不能选择药物流产,因为有药物流产失败或药物流产后阴道长期出血的历史.

   近做过流产手术或子宫内有手术疤痕的人;那些怀孕后使用黄体酮和其他流产药物的人也应该谨慎选择药物流产.这些因素很容易增加药物流产的失败率,导致再次子宫切除术.也有一些早孕妇女服用药物后出现明显的不好反应,因此应立即停药.以避免药物的进一步影响.

  早孕妇女应避免去不具备实施药物流产条件和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只有按照药物流产的要求,进行术前诊断、术中观察和术后随访,才能靠谱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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